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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跃进”的教训应该记取

1998-12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李锐

一项决策尤其是关于全局的重大决策的产生,必须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。”大跃进”的决策则正好相反。1958年南宁会议轻率否定了1956年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“既反保守,又反冒进,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”的经济建设方针,把反冒进当作同“右派进攻”类似的政治问题来指责。在政治高压之下,难以听到不同的声音。个别人意见以及不讲经济规律,不讲主客观条件,终于使“大跃进”成为党的决策和全民的行动。

建立人民公社,实行政社合一,把行政机构同经济组织合为一体,这是一项牵涉到国家、地方和基层政权体制改变的大事。然而,这一变动既没经过全国人大讨论,也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,更没有履行修改宪法相关条文的法律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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